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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09:03:13   54608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永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发展进步。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149件,审结57733件,同比上升24.8%和20.7%;其中中院受理5255件,审结5096件,同比上升16.9%和12.1%。全市法院和中院收结案、人均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推进平安滨州建设,依法打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生效判决罪犯3289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95人。

(一)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加大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力度,审结相关犯罪案件5件7人,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酒驾驶、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1119件1145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0件,判处8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6人。加大对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打击力度,严惩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犯罪。注重“打财断血”,对30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王江然等28人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伤害威胁基层群众、攫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生活秩序,首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经营的公司被判处罚金50万元。

(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案件36件67人,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抢夺、盗窃、诈骗、传销等案件276件433人,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犯罪。审结我市首起“套路贷”案件,对三名被告人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刑罚。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严厉打击涉金融刑事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涉金融刑事案件99件。

(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1件89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的8人。依法审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滨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学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书记崔新华受贿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罪犯5人,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犯罪。

(五)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自首、立功等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判决宣告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35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圆桌审判模式,邀请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参与审判,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56人。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84件。

二、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裁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审理齐星集团破产重整、观澜国际破产清算等案件77件,推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使濒临破产的支柱企业走向重生。运用金融审判、破产重整、执行及其他诉讼程序,支持企业化解不良资产149亿元,切断担保圈金额24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5411亩,盘活机器设备9881台套。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商标权等案件165件,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发展,审结相关案件425件,为新旧动能转换注入新动力。审结的国新能源与汇泰投资缔约纠纷一案,依法保护了海洋特色产业发展,被评为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典型案例。

(二)服务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审结买卖合同案件2748件,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和引导作用。审结借款、保险等案件3219件,规范各类借款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024件,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切实防范虚假诉讼,严守法定利率红线,坚决遏制高利盘剥。执行涉金融案件1592件,追回欠款7.7亿元。高度重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审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

(三)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在蓝天、碧水、净土、宁静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准确认定环境侵权责任,妥善审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民事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6件105人,并将被告人修复环境的表现纳入量刑情节,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环境案件审理机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土地“三权分置”、精准扶贫项目、特色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开展精准审判,审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78件、农林牧渔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1件,审结涉及农业的买卖合同等案件926件。依法保护乡村投资者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5件5人,确保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厉制裁生产、销售涉农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五)服务保障法治滨州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51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094件。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放管服”改革,促进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3%。深化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采用联席会议、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紧紧围绕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推动形成执行联动大格局。41个执行联动部门联合发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限制,使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行动,两个月内查控被执行人476人,执结案件179件。坚持有案必执,多层次叠加运用强制措施,高频率打出执行组合拳,体现出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坚定决心。通过网络查控查询案件28235次,冻结款项14.4亿元,协调房产、国土等部门查封不动产7809次,强制腾迁房屋21套。拘传2415人次,拘留859人次,罚款135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476人次、失信企业900家,限制21615人次购买飞机、动车、高铁票。加大对拒执罪打击力度,移送公安机关75件129人,已追究刑事责任8件9人,让“老赖”四处碰壁、无路可逃。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构建司法拍卖新机制,实现网拍全覆盖。挂拍775件,成交156件,成交额2.7亿元,溢价率19.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36万元。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1265件,执结21148件,执结标的额32.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8.5%、42.2%、212.9%。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实际执行率从15.2%上升到50.7%,剔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实际执行率达92.8%。滨州法院执行工作排名进入全省前列。

(二)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教育等涉民生案件6809件,保障群众稳稳的幸福。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追回劳动报酬1408万元。无棣法院执行到位某皮革公司拖欠工人社保金545万元,一举解决十多年来该公司108名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问题。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486件,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博兴法院被确定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三)不断完善网上便民司法服务。整合12368热线、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施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让网上立案像“网购”一样便捷。去年6至12月,网上立案13631件。全面推行上诉案件卷宗网上流转,建成公务外呼、电子签章等系统,方便快捷、全程留痕。建设公检法司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阳信法院建成全市首个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置。滨城法院开展网络司法鉴定和网上送达,减少费用,提高效率,方便当事人。

(四)切实增强司法人文关怀。加强文明司法,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加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及时辩法析理。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28.7万元,为13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1万元。以高度的责任感,妥善做好接访服务、信访化解等工作,完成重要会议及重要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

四、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积极主动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全市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新增员额法官9人。实施员额法官动态管理,首批员额法官退出3人。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职业权益保障。

(二)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健全覆盖全部法官、全部案件、全部流程的管理体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尺度。主审法官会议为合议庭评议案件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提高裁判质量。坚持入额必须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5141件,占结案总数的43.5%。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8.3%,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率逐步增加。加强诉调对接、诉讼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让有罪的人受到应有惩处,无罪的人不受追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深化司法民主。沾化法院适用法官和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

(四)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裁判文书27076篇。开发区法院把办案延伸到微信群,一案一群,“有话群里说”。召开司法为民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击暴力抗法等新闻发布会56次,赴学校、机关、企业、社区讲授法治课121次,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党委报告法院工作。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党组全年安排政治学习26次,赴基层调研30次,班子成员上党课12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62次。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管理使用机制,抓好法治理念、司法方法和案件审判规则、证据规则的培训,锻造和培养“全科法官”。开展业务培训26次,审判专项调研6次,承担省社科重点课题1项,16篇案例或裁判文书获奖,38篇文章发表,1篇文章被法学核心期刊刊载。4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规范财务管理、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管理事项9项。做好扶贫帮困、“第一书记”、文明创建等工作。中院一名干警见义勇为救起两名溺水儿童和一位老人,展示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风尚。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鼓励”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并听取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题汇报,中院2名员额法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全市法院办结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应邀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54人次。

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38次。开发区法院被荣记“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沾化法院刘建国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薄弱,近日中院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审查调查,造成严重影响,教训极其深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地见效;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建立;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人民法院“五五改革”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谋划、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治建设要有更高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院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更加有力地推进新时代滨州法院工作。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更大作为。聚焦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提前做好司法研判,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积极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更新举措。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信息化建设贯穿于执法办案、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各个方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尤其是深刻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促进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防患于未然。全面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常规管理工作,抓在日常、管在日常、严在日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标准化,提升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培养“全科法官”,提升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增强履职本领。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不忘初心、努力奋斗、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富强滨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良的司法业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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