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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明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0 08:54:27   64829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明胶技改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城北工业园创业二路001号(创业二路以东、清风二路以北)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6965.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项目主要对现有明胶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浸酸加工工艺,大大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增加产品产量,同时利用明胶生产中间产品生产水解明胶。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生产明胶11500t/a、水解明胶3500t/a。由于产品产量增加,生产过程中污水产生量增加,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不能满足技改后废水处理需要,因此,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一条“酸化水解+氧化沟+A/O池+活性炭池”废水处理线,与现有污水处理线并联,处理企业污水,技改后污水处理规模增加至9000 m3/d。

本次技改在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现有闲置车间进行改造建设,厂区占地84264平方米。技改后企业劳动定员增加至150人,年工作320天(7680小时)。

本技改项目已在滨州市沾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371603-14-03-006525。

本项目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技改后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前处理工序产生的异味气体、熬胶工序产生的异味气体、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明胶破碎粉尘、明胶磨粉粉尘、水解明胶喷雾干燥粉尘、水解明胶造粒粉尘、水解明胶包装粉尘、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食堂油烟。

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池体封闭,并经引风系统收集后引入7座碱喷淋除臭塔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经DA001-DA006排气筒排放;水解明胶喷雾干燥粉尘经二级旋风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回收水解明胶粉末,处理后的废气经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有组织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

明胶破碎工序粉尘通过唐纳森过滤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明胶磨粉粉尘经一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解明胶造粒粉尘经一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解明胶包装粉尘经一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氯化氢)经车间强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氨、硫化氢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食堂屋顶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技改后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各污染物浓度贡献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技改后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于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一级标准要求后泵送至园区3号泵站通过园区排潮河管网排入潮河。

项目对废水处理构筑物等涉水区域及车间地面等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技改后全厂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油脂、皮渣、废棉饼、废膜组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废珍珠岩、废滤布、废纸板、废滤芯、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工业油脂、皮渣收集后全部外售;废棉饼、废活性炭和废珍珠岩、废滤布、废纸板、废滤芯、污泥、生活垃圾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膜组件由更换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属于危废,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餐厨垃圾出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了有效处置或合理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技改完成后,企业的噪声源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主要噪声设备为空压机、物料泵、冷却塔、风机等,其噪声范围值为75~95dB(A)。在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对应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本项目建设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5)土壤

技改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为渗漏、泄漏和大气沉降,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可有效防止项目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项目针对各原辅材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项目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15266716966

E-mail:info@hxpdgelatin.com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4848795

E-mail:344170709@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登录“http://www.hxpdgelatin.com/companyfile/5.html”查阅附件。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注意事项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参与表具体内容登录“http://www.hxpdgelatin.com/companyfile/5.html”查阅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电话、电子邮件均可。

沾化恒鑫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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