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应急指〔2020〕3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预测会商,预计1月10日至13日,我市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根据要求,全市自1月9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月10日1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④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技术指南》要求,对我市涉及绩效分级的长流程联合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制造13个行业进行绩效分级管控,并严格执行黄色预警管控措施。对未实行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短流程钢铁、铁合金、铅锌冶炼、再生铜铝铅锌、水泥、砖瓦窑、耐火材料、岩棉、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工业涂装14个行业执行黄色预警管控措施。其他行业严格执行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管控措施。
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③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④主干道和易产尘路段在正常工作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
⑤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沙石料等运输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⑥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12:00时将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附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雷磊
联系电话:3186801
联系邮箱:bzdqwrfzk@163.com
附件:县(市、区)月 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