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核定编制之外、专职从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在滨州市区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人。
二、招聘条件及来源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
(二)招聘来源
1.熟悉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和企业经济管理知识的会计师、律师或法律工作者。
2、熟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原长期从事企业工会、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等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
3、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将《滨州市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bzghflbzb@163.com)。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2、资格审核
滨州市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看材料、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面试
滨州市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个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四、录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选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签订劳务合同。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按照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补贴待遇,包括基础补贴、交通补贴和绩效补贴。其中:基础补贴1800元/月;交通补贴300元/月;意外保险200元/年。绩效补贴分为两个等级:称职、不称职。称职500元/月,不称职不发放补贴。
未尽事宜,请咨询3161021。联系人:时燕
附件:滨州市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报名表
滨州市总工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