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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特种油原料加氢处理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08:41:17   108195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特种油原料加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特种油原料加氢处理项目位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内。本装置以上游250万吨/年SZ36-1及重质原油常减压装置的常二线和减一线馏分油为原料(其中常二线19.75万吨/年,减一线为12.5万吨/年,合计32.25万吨/年),经过加氢脱酸、脱硫、脱氮、降芳烃及降凝后精制等过程,生产变压器油基础油。根据全厂规划,本项目的产品作为糠醛精制装置的原料,该装置设计规模为30万吨/年,结合变压器油市场饱和情况,本装置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http://renlihuanbao.com/zxns/zxns1/2020-06-09/633.html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以南,205国道以东;

联系方式:13305430592;联系人:刘总。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18754398816;

联系人:赵工;

电子邮件:rlzx1249@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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