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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08:39:12   11498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精神,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将对小微企业上解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返还的范围:此次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范围是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并将工会经费按比例上解到市总工会的小微企业,以及纳入滨州市税务代收范围的省产业工会所属小微企业。经费返还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支持时限将按照全总、省总文件另行通知)。

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二、经费返还的方式和步骤: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首先,各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正常计提并上解工会经费。随后,在每季度末次月提报《滨州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经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后予以全额返还。 

三、联系方式:各小微企业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会同小微企业认定截图、税收完税证明发送至市总工会财务部邮箱:bzghcwb@163.com。

联系人: 李宗威

联系电话:3162111

滨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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