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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区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 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02 09:16:51   93353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滨州市城区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和管控作用,提高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政策制定的全面性、全民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系统总结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滨州市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实施情况基础上,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五分钟及以下规模社区配套设施进行重点研究梳理,提出了“10+10+N”社区生活圈公共配套标准,牵头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起草审查过程

前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多次研究论证,已与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13个部门、单位反复座谈研究商讨,并邀请规划编制单位相关专家审查把关,同时,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属地办事处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形成《意见》(送审稿)。 

三、研究事项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含8章27条,附3个附表:

第一章目的目标共1条,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基本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与原则共4条,界定了《意见》的相关定义、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分级分类配置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强化用地管理共4条,明确土地要素保障、供地方式、供地前配建条件、统筹配套等相关要求。

第四章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共5条,明确各有关部门编制相应配套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管理的职责要求;强化规划严肃性,严格变更程序。

第五章补齐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共3条,明确老旧小区补充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有关要求。

第六章严格建移交管理共3条,对各类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移交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章强化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属地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对登记部门、使用部门和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相关要求。

第八章明确管理范围共2条,明确《意见》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期限。

三个附表,参照《雄安新区社区生活圈规划建设指南(2020年)》“十全十美”配套标准,创造性提出了“10+10+N”社区生活圈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其中,“10+10”分别明确了居住街坊“十全”(基本保障类)和五分钟生活圈“十全”(基本保障类)公共设施配套要求,首次将韧性安全、智慧社区等实施要求纳入了公共设施配套范围;“+N”对社区生活圈品质提升类公共设施的配套内容和标准做出规定,立足打造“品质滨州”。

四、实施必要性

《意见》将坚持保基本和提品质统筹兼顾的原则,指导和规范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移交等工作,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这对塑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富强滨州、幸福滨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滨州市城区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送审稿)》全文可扫描二维码或登陆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binzhou.gov.cn/)查阅。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gck3186525@126.com.

责任编辑:杨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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