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区不断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8-01-08 19:25:54    来源:教育办

滨州高新区不断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11〕44号文件、鲁政办字〔2016〕56号规定, 由区党群、教育部门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市机构编制部门2017年上半年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和教师交流轮岗改革,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事部门负责岗位总量,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需要对教师进行调配,再到编制和人事部门备案。各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聘用合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教师交流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了科学、规范、有序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合理调配学校教师,缩小校际之间师资差距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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