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十项严禁”规范中小学招生

发布时间:2019-04-01 21:21:15    作者:刘凯 来源:山东教育报

教育部办公厅3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要求各地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等等。

通知提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要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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