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将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 六类不达标将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9-05-21 11:03:20    作者:记者 刘清春 通讯员 王蕾 宣全民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近日,我市印发了《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明文规定,从2019年起全市将每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专题评价。

把“发展关键点”列为测评“着力点”

该《方案》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及依法治教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保障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等6大板块。

其中,教育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系统的“自留地”,重点突出了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等6大测评内容,细化为120多条测评点,并将事关教育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配备、规范办学行为等21项重点工作列为考评“重头戏”,明确了每条指标的实际权重和分值。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硬标尺”

该《方案》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督导评价采取自查自评、网上评估、数据监测、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

为确保监测评估真实有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利用统计数据,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渠道,面向社会、教师、学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监测评估报告。在实地检查、整改复查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反馈意见,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通过以县级自查自评为基础、市级随机复查为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引导县级政府建立常态化自我监督、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综合各县市区情况,形成年度评价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把“六类不达标”纳入“黑名单”

《方案》将评价结果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0分。

对于发生如下“六类不达标”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规定,将年度评价结果降低等级,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或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当年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发生教育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校园安全、教育舆情及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事件;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两年下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把“考评排行榜”作为“晴雨表”

为彰显激励原则,该《方案》按照印发通知、自查自评、监测评估、实地检查、整改复查、发布报告等程序严格推进,并公布“考评排行榜”,列出排名得分。

《方案》规定,县级政府本年度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教育职责履行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县级政府,市政府将以适当方式表扬奖励;对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极争取制度创新试点、探索形成经验并在市以上推广的县级政府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项目的县级政府,给予加分奖励。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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