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升本新变化:校荐、自荐两种 最多可报25个学校

发布时间:2020-01-11 20:07:25    来源:大众网

1月11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7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明确自2020年起,取消专升本考试中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报考资格,将专升本考试由结果性考试变为注重过程发展的全程性考核,切实扭转片面的应试导向,有利于提升高职(专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按照《通知》规定,招生对象分为“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类型,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高校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获得报考资格。其中,高校推荐考生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自荐考生主要包括: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该类考生须通过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

此外,山东省户籍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为什么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关延平说,由于不同高职(专科)院校在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专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也会有所不同,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能够有效兼顾不同院校办学特色和不同考生学业水平特点。

关延平表示,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考生,通过增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可以有效检验考生是否具备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专业基础能力。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后,可以获得报考资格,兼顾了这部分考生参加升学考试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有不同的升学通道,招生计划安排、考试录取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通知》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只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高校推荐考生投档录取结束后,自荐考生如果达到同学校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则以单独增加招生计划的方式录取。关延平说,这种制度设计下,两类考生的录取标准(最低投档分数线)是一致的,保证了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保障了两类群体的利益均不受到损害。

和高考录取方式类似,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考生根据报名时选择的报考专业填报院校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最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退役士兵志愿填报规则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

关延平表示,高校推荐考生投档录取,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所需招生计划单独增列,不占用高校推荐考生的招生计划。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专升本方面,将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志愿填报、投档录取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相关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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