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城区清怡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09:04:20    来源:最美清怡

根据《滨城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区教体发〔2020〕30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清怡小学东校区(渤海九路以东)、校本部(渤海九路以西)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及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交全款票据,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一住房,在小学段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住房证明材料: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1 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 年以上(含1年)。

2.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至2020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 1 年以上,含1年)。

(三)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 6月 30 日。

二、报名时间

8月24日—27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两个校区新生报名材料审核都在清怡小学校本部进行。

东校区学生审核地点:渤海11路与黄河11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由学校北门进入,餐厅一楼大厅

西校区学生审核地点:渤海11路与黄河10-1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由学校南门进入,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安排

五、报名程序

(一)入学资格初审:按报名时段,在校本部指定门口处领取报名顺序号,然后进入相应位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全程录像,请保持良好秩序,使用文明用语,不吸烟,不大声喧哗。

(二)入户查验:资格初审后,学校将派专人到家中查验是否实际居住,请家中留人。

(三)户籍查验:学生户籍与派出所户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

(四)入学公告:经复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于8月31日上午9:00分别在校本部南、北门予以公示,请持报名顺序号到校本部原报名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时,请出示山东健康码(动态),自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健康码和体温异常者都不得进入校园。只允许一位法定监护人(爸爸或妈妈)进入现场报名。

(二)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要一致,请提前自行复印。

(三)本《通知》已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名称:最美清怡。请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发布。

咨询电话:3096119。

滨城区清怡小学教育集团

2020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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