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1年第四季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06 08:50:30    来源:滨州人社发布

为帮助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我市第四季度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予以公布,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城乡青年踊跃报名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一、见习对象

(一)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二)16-24周岁青年;

(三)毕业前3个月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终止见习:

(一)就业见习协议到期或解除;

(二)见习期间与见习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办理了就业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等情形;

(三)就业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

三、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

(二)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三)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增加生活补贴、购买附加险种。

  四、见习人员报名选岗

参加见习人员自愿报名,根据本市发布的见习单位的岗位信息进行双向选择,允许跨行政区域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于30日内由见习单位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将见习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五、滨州市就业见习咨询服务电话

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科联系电话:0543-8173817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滨州市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请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责任编辑: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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