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对擅自设置、占用停车泊位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0:19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8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对于规范车辆停放,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范道路车辆停放,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立即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组织全员开展集中培训,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尽快熟悉掌握、正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突出实战应用,结合实战练兵,针对交警职责,组织实战教学等活动,推动《条例》学习与实战应用的有机融合。通过执法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让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熟悉《条例》的主要内容。

同时,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科学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确定停放时间,适时对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调整。对于学校等重点区域,上放学期间通过民警现场指挥、设置交通标志、摆放反光锥筒等方式,设置临停快走区域,指挥、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尽快驶离。对于夜间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区、夜市等周边道路有条件的,设置夜间、节假日限时停车泊位。对擅自设置、撤除、占用停车泊位和乱停乱放车辆等行为,将按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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