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滨州市被认定A级企业5家、B级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家

发布时间:2022-09-29 16:20:49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我市有A级企业5家,B级企业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2家通过审核。

据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组织对重点区域39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绩效分级主要从工艺装备水平、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7个层面进行评定,每个层面制定了不同的分级标准。2021年生态环境部又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补充说明》,对焦化、水泥、铸造等10个行业绩效分级标准进行了补充。

企业在达到上述标准要求后,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向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初审。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请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现场复核。原则上A级企业应达到国家先进水平,由生态环境部现场复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B级企业及绩效引领企业应达到省级先进水平,由省生态环境厅现场复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减少停限产比例。

对企业进行绩效分级,在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方面起到了指挥棒的效果,提升了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助力企业实现了减排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网友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