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十大提升行动擦亮“放心消费在滨州”服务品牌

发布时间:2023-03-09 21:05:38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9日,记者在滨州市2023年“3·15”“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复苏,市场监管系统在全市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滨州”十大提升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负责人朱湘丽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这十项行动包括: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提质行动、创建标准落地实施行动、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示范区深化拓展行动、网络交易平台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四亮”行动、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守护公平行动、消费环节“无忧退货”扩展行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办理提效行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放心消费在滨州”典型培树行动。

主要聚焦四个方面:

积极引导新增市场主体承诺亮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在实物消费、网络消费、服务消费领域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加深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快递物流、金融消费、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的创建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后悔权”,鼓励更多实体店主动参与无理由退货,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承诺单位达到2万家。

强化网购安全,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促进区域网络消费环境改善。持续推进市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全覆盖。

聚焦投诉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定期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消费难点热点,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消费维权诉求。积极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

通过线上线下一齐发力,实施有效举措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扩面提质增效,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打造“放心消费在滨州”品牌,努力将滨州打造成全省放心消费环境高地,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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