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目标新闻发布会|发挥仲裁便捷、高效、灵活、专业、保密等优势,为滨州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3-03-22 16:11:49

“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滨州仲裁办专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20日,“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干2023,奋勇争先向前”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滨州仲裁办专场。市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梁金生就2023年“亮目标”工作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市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主持发布会。

市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梁金生就2023年“亮目标”工作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市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伟民主持发布会

仲裁已成为处理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便捷、高效、灵活、专业、保密等特性

仲裁作为处理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选择,是因为与诉讼等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有着不可替代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意思自治,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是否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纠纷,选择仲裁后仲裁员的选定以及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开庭方式都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

二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这也是仲裁的效率所在,普通程序案件在组庭后4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案件2个月内结案,金融仲裁案件在1个月内结案。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制度大大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特别是对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一裁就产生法律效力,减少诉累,节约成本。

三是高效便捷,更加注重矛盾调解。仲裁庭开庭时气氛较为宽松,有利于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更容易达成调解和解,维护商业合作关系。仲裁不公开审理,当事人的纠纷情况和商业秘密不会泄露,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也有利于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提升。

四是专家办案,案件质效更有保障。专家办案是仲裁的一个鲜明特色。目前,我们聘有237名仲裁员。他们中既有曾经从事多年审判、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官、资深律师,又有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及来自各行各业的经贸专家,可以说专业理论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能更好地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仲裁的便捷、高效、灵活、专业、保密等特性已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识到。同样的法律效果,选择仲裁会比选择诉讼更为快捷和谐。

近两年我市共仲裁合同纠纷912件,实现连续七年保持无被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近年来,滨州仲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发挥仲裁在解决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2022两年来共仲裁合同纠纷912件,标的额30亿元;案件质量持续提高,实现连续七年保持无被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一是按照“为基层治理助力,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司法诉讼减压”的工作思路,打造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新架构。在省内率先搭建了“人民调解+仲裁”、诉讼+仲裁等衔接机制,将仲裁服务插入非诉调解程序,实行源头控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组建滨州仲裁委员会开发区仲裁中心、银行业仲裁中心等两个便民分支机构并投入运营,滨城仲裁分会建成运行,博兴、滨州民商事仲裁中心等分支机构正在筹建,服务滨州经济发展;积极融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驻法治护航中心,促进诉讼与仲裁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诉讼压力。

二是按照“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机制,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的工作思路,部署开展专项为民服务活动,切实提高仲裁公信力。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压减立案办理时间,实现当日立案率98%,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新的网上立案审理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仲裁 “少跑腿”“零跑腿”,成功试行“容缺受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充分汲取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版仲裁规则;树牢 “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理念,改革传统方式,压缩办案时间,适用特别程序,案件30日内结案率达100%,其中最快的从立案到出具裁决结果仅用4天,更加充分发挥仲裁在定分止争中的独特优势。引入快捷仲裁程序,以解决仲裁程序不必要的拖沓问题为导向,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可当即受理,当即审理,当即结案。创设合并立案、合并审理制度,以减少仲裁程序反复,降低当事人过重负担为导向,对主从合同关系以及反复实施和反复订立的合同,实行合并立案、合并处理。增加推荐仲裁员制度,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对仲裁员的选择权,为便利当事人行使权利增添了路径。设计了专业仲裁制度,对有特殊性的专业领域仲裁实行特别规则。

三是按照“公正、廉洁、高效、和谐”的滨州仲裁品牌理念,着力抓好案件质量效率,实现连续7年无错案,走在全省仲裁机构前列。理顺仲裁案件运行流程,落实办案秘书责任制;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落实责任,及时督促按期办结;探索改进仲裁裁决核阅制度,增强对仲裁结果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少敲槌,多解扣”寓调解于仲裁全过程,努力促成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四是机构自身建设不断巩固加强。有序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加聘用在特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仲裁员,加强对仲裁员队伍的考核管理;积极组织仲裁员及办案秘书参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中,滨州仲裁将凝心聚力“大干2023”,服务“成就企业家梦想”和“制造强市”战略,聚焦“四力”提升跨越,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滨州仲裁的应有担当。

延伸仲裁服务的触角、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在部分县区和行业建设分支机构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只在设区的市设立,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导致县级没有民商事仲裁机构,当事人接受仲裁服务便利度不足,影响仲裁服务的质效。

自2022年以来,滨州仲裁委员会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成立仲裁事业发展小组全面负责县市区分支机构建设工作,不断延伸仲裁服务的触角,推动优质资源下沉。

而在县市区设立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有效助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依法化解发展中的矛盾;三是打通仲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最后一公里”,让县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能够就近、快速、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分支机构建立后,它的主要职责有这么几项:一是开展仲裁普法、宣传推介,让更多市场主体知道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二是与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密切协作,规范落实合同示范文本,帮助提前防范纠纷;三是开展仲裁立案、开庭、调解,协助办理财产、证据保全等工作,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四是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深化裁调衔接,搭建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目前,我市已在滨城、开发区、银行业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博兴、滨州民商事仲裁中心等分支机构也在积极筹建。所有这些都为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有益尝试,形成了“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下一步,我市将在更多县市区推开这一模式,为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贡献更大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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