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7月31日上午,博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某诉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拆迁行政通知一案,该案由副院长邓明香担任审判长,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及一名分管副主任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博兴县法院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告官不见官”难题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7年以来,涉博兴县行政机关案件开庭26件,涉及行政机关39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人次,占比17.9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造成不利影响。
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提高博兴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博兴县法院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将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逐级向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报送,省高级法院年底汇总;出台《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出庭的具体要求;与市中级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市中级法院对涉博兴行政机关开庭案件,同时向行政机关和博兴县法院寄送传票,博兴县法院定期向县法制办报送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博兴县法院助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缓解了官民矛盾,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改变了过去“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有利于行政官员体察民情,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三是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同时彰显了行政审判的司法权威,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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