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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滨州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开始了 看看候选人都有谁

发布时间:2017-09-04 09:01:26   35131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滨州建设进程,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感动滨州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参评范围是近年来全市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在个人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以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各类法治实践中,坚守法治信仰、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的优秀人物和先进典型。

本次评选投票由群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按比例计算总分得出评选结果,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投票,评选出您心中的感动滨州法治人物。

市民投票请登录“滨州司法”微信公众号、“滨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滨州普法网(http://www.bzssfj.gov.cn/),投票时间截至2017年9月20日。

20位候选人名单(排名按姓氏笔画):

(一)王守德,男,72岁,邹平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守德调解室主任

主要事迹:2012年起,王守德担任邹平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守德调解室主任。5年来,他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每年调结的纠纷数量和接待的当事人数均逾百。他勇于担当,多次参与处理突发重大事件。他致力于开展普法工作,对全县青少年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业绩尤为突出。近4年来,他为师生举办讲座41堂次;在20多个村庄开展普法;为行政机关讲课9次;为镇街举办调解员培训11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应邀到博兴、惠民、临淄等地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共5堂次。他还编写了十余类讲义,各类听众每年达万余人次。

(二)王金凯,男,52岁,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营街道信访助理

 主要事迹:参加工作以来,王金凯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热爱基层,任劳任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2016年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04次366人,处理市长热线及群众来信48件,其中群体性案件13起,个体性案件91起。小营街道2016年获得“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时刻把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努力使每一名当事人满意,树立了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孙海林,男,56岁,滨州市市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

 主要事迹:孙海林怀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赤诚之心,忠诚践行着税收法律法规。进入国税系统以来,他对规范执法、普法守法有着独特的领悟。打铁先要自身硬,他将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税收政策吃透领会;服务先要自身精,他提议在办税大厅设立“海林辅导岗”,成为税收普法宣传一道靓丽风景;执法先要自身正,廉洁从税是他一直践行的准则。他展现了一个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先后荣获“中国好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道德模范”“山东省国税系统最美国税人”“感动滨州年度人物”等65项荣誉称号。

(四)孙影,男,41岁,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大队长

  主要事迹:孙影从事交通执法工作多年来,始终心系交通执法事业,兢兢业业,早出晚归,不辞辛劳。带领大队全体执法工作人员,秉持“塑品牌、严制度、重科技、强服务”的执法理念,严格规范履职,优化执法方式,强化人性化执法服务,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大队先后多次获得“交通运输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个人多次被评为“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并荣获滨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滨州市优秀职工”等殊荣。

(五)刘德力,男,40岁,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主要事迹: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刘德力时刻坚守为民意识,在市检察院建立“德力工作室”,秉持“亲、诚、义、惠、仁”的工作理念,积极打造为民服务新品牌。“德力工作室”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处、矛盾化解处、烦恼消除处,控申检察这个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窗口变得更加明亮。3年来,刘德力和他的工作室已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处理各类民生诉求760余件,对所有来访事项均予以妥善处理,他所在的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室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六)杨屾,男,34岁,滨州传媒集团融媒体中心政务四部主任

   主要事迹:作为一名法制记者,他深入一线,直击案发现场;作为法制栏目制片人,他带领团队创办滨州首档法制类电视栏目《道德法治》;作为志愿者,他又是我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杨屾现任滨州传媒集团融媒体中心政务四部主任。在《道德法治》栏目里,他用镜头记录下一件件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真实案例。在《民生论道》栏目里,他和交警一起倡导文明出行。在《百姓调解》栏目中,他倾听着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说。

(七)李延伟,男,36岁,市信访局调研科科长

       主要事迹:自2012年从事宣传工作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信访制度改革要求,他积极助推法治信访建设,营造法治信访氛围。近年来,参与起草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律师值班接访等规定,逐步理清信访界限。在此基础上,联合电视台录制并播放了《依法信访 理性诉求》《让合理合法诉求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 打造规范文明信访秩序》等视频资料,依法、文明、理性走访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信访法治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八)张枚房,男,45岁,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主要事迹:他坚持履职尽责、创新思路,认真谋划和推进普法工作,其本人先后荣获“滨州市劳动模范”“全市执法责任制工作优秀执法工作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所带领的科室被评为“滨州市法治单位创建先进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申报的“金融法治双促双深”工程获“滨州市2015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奖”;积极推动组建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金融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九)张其亮,男,53岁,博兴县司法局湖滨司法所所长

主要事迹:2000年投身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创新调解理念,对当事人以情感化、以理说服,成功调处1100多件矛盾纠纷,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他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所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工作中连续9年被嘉奖并记三等功两次。

(十)杜洪东,男,37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主要事迹:他先后从事民事审判、研究室、审判管理和行政审判等工作,特别是在行政审判岗位上,既研究审理了一大批行政诉讼案件,又大力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监督、支持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出了应有贡献。在担任行政庭庭长期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由2014年的不足5%上升到2016年的52%。他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他所带领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市执法责任制建设先进单位”,他所带领的行政审判庭被集体嘉奖。

(十一)张跃军,男,44岁,山东民杰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要事迹:他热心法治事业,坚守法治信仰,传播法治理念。他创新普法模式,以“青少年模拟法庭”助力滨州普法;他钟爱仲裁工作,以“持正守廉、公道办案”推动滨州仲裁事业发展;他拓宽服务渠道,以“涉台事务法律服务站”强化涉台法律服务;他关注民生热点,以“居家养老专项法律服务”解决老年人难题;他热心公益事业,以扶贫助学活动传递爱心。他在推动法治滨州建设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绩,弘扬了正能量,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十二)步静,女,36岁,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主要事迹:从事法制工作以来,步静编制完成了包括制度建设、行政职权及依据、工作流程图等内容的17万字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手册》;协助省国土厅在惠民县设立全省首个“国土资源法治工作实践基地”。她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商议指导基地建设,历时一个半月,4个基地全部建成。村民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近3年,她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6起,市国土局仅发生2起行政复议案件(均维持)、5起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数量排名全省系统最低。

(十三)庞爱国,男,50岁,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滨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地法律服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事迹: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20年来,他始终保持着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本色,用信念和服务赢得百姓的赞誉。他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为开发区188个村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在全市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他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他为刘某某承办的援助案件给当事人挽回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多少年的风雨始终没有改变他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最初的承诺。

(十四)荆聿成,男,49岁,邹平县地税局青阳中心所所长

主要事迹:作为地税系统一名基层中心税务所所长,他凭着对“法”的深刻把握和对“税”的专注执着,长年为规范执法而奔波忙碌、加班加点;曾因打击偷逃税行为受到威胁;曾因帮助企业研究政策累倒在办公室。他热心公益,以质朴的人格魅力聚人心、带队伍,受到省地税局通报表彰。他被评为“山东好人”“山东省善行义举先模人物”“全省地税系统最美税务人”“感动滨州·2016年度人物”“滨州市劳动模范”“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以忠诚、担当、奉献树立了基层行政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十五)赵建民,男,49岁,博兴县公安局副局长

 主要事迹:赵建民善于科学分析维稳形势,在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把握社会治安及不安定因素发展规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探索创新维稳新举措,立体防控助推维稳。近4年来,他带领民警先后妥善处置各类影响稳定的群访、非访等事件390余起;2015年指导建立“情指一体化”体系,实现了指挥调度的精准化、扁平化、可视化,催生引领了博兴公安警务运行机制的深层变革;他精心编制了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及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三年规划,初步建成了五位一体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十六)高守海,男,75岁,阳信县洋湖乡后高村农民

    主要事迹:高守海老人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自2011年起自办顺口溜小报,创作了三句半、快板、天津快板、山东柳琴、大鼓书、吕剧等2000余篇文艺作品,宣传法治精神、道德修养及廉政建设等内容,为村民送去了一道道“法律文化大餐”。高守海老人被省文化厅评为“山东省农村优秀文化人才”,被阳信县纪委、县司法局分别聘为“阳信县廉政文化宣传员”“阳信县法制宣传员”,洋湖乡授予他“文艺创作贡献奖”。

(十七)高秀梅,女,47岁,滨城区第五中学德育处主任

 主要事迹:她不断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提高实效性,其工作经验在市内外交流推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她定期组织各种法制教育报告会;多次带领学生走进法院、看守所参观;精心指导学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庭审活动,为学生搭建良好实践平台;邀请区法院法官为家长作家庭普法教育专题讲座。作为区法院和团区委聘任的社会调查员,她多次受滨城区法院委托,承担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判前调查、判后帮教等工作,为法院判决提供参考,成功挽救了多名失足青少年。

(十八)韩林海,男,45岁,惠民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主要事迹:自1996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先后在公诉、民行、反贪部门工作,除圆满完成自身工作外,多次参与市院的专案组,受到各级领导好评。他始终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化落实“真办案、办真案、办准案、办大案”工作思路,查办了一系列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赞誉。他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两次,2011、2012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十佳侦查员”。

 (十九)董爱荣,女,40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女子中队中队长

主要事迹:从事路面交通管理工作十几年,她始终以饱满昂扬的工作热情、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热情主动的为民服务、标准严整的警容警姿展现在市民面前,致力于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滨州市第二届、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宣讲团成员,她在全市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1000余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先后荣获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连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二十)解希军,男,47岁,惠民县法院皂户李法庭庭长

主要事迹:自1999年到法庭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十几年如一日,勤学善思、兢兢业业,公正执法、情系民生,性情温和、善良淳朴,用自己的真诚和耐心化解各种纠纷矛盾,多次立功受奖。自2005年以来,解希军每周二、四到辖区便民诉讼联络点开庭,风雨无阻。近3年来,解希军到便民诉讼联络点服务700余次,上门开庭400余次,巡回办结案件1000余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解希军做到了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廉洁自律、两袖清风,诠释了“最美法官”的深刻内涵,书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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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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