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眼中,她是一名高颜值的美女,对于熟悉她的同事而言,她更是一位有思路、有能力、有担当的普法工作者。她就是阳信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佳。
李佳原本是一名乡镇基层公务员,2011年,在全县司法所体制理顺遴选中来到阳信县司法局工作。五年来,在她的积极参与、组织、协调下,阳信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结出丰硕成果。2016年,阳信县普法办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阳信县被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区;李佳被表彰为全省2011-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心”专用,全身扑在普法工作上
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和水平。李佳在大学学的是设计专业,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普法宣教工作更是门外汉。
来到县司法局专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后,为尽快进入角色,她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请教学习。
为了全县重点工程和大项目建设,2013年3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普法依法治理突击宣传月活动,县直54个部门派驻到4个乡镇63个村集中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县普法办作为主要的组织协调部门任务繁重,作为主力的李佳当时已经身怀近8个月的身孕,依然冲在了这场活动的最前沿。
在50多天的时间里,她没因身体原因请一天假,只是在临产前,休息了一天。在休产假期间,正逢全市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她放心不下工作,不时给同事们打电话询问迎查情况。在检查的当天,她放下未满百天的、嗷嗷待哺的孩子,积极参与到迎查工作中来,保证了“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五对”并行,摸索普法宣传新方法
普法宣传工作往往是枯燥无味的,如何赋予普法工作新形式、新方法,让基层群众易于接受,这是对普法工作者的新挑战新要求。
李佳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当前农村群众特点,摸索推行了普法宣传教育“五对”并行工作法,即“对人”“对心”“对口”“对面”“对时事”。这一工作方法的运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普法宣传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她给普法宣传赋予了丰富多彩的内容,让法治文化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让法治文化引领普法工作。她组织协调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创作编排了一批紧扣时代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受到群众喜爱,如三句半《赞司法》、西河大鼓《火葬厂里不火化》、快板《普法好》等法治文化作品,深入村居开展专场演出120余场。拍摄了微电影《偶遇》,开展了法治理念摄影作品、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20余所中小学开展了“法治剪纸”活动和“法治美术课”活动。
通过这些法治文化产品,寓教于乐,人们在休闲娱乐中受到了法治教育。
“七个”载体,打造普法宣传新品牌
在“六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搭建起了七个载体,即“一台”“一网”“一报”“一团”“一室”“一队”“一牌”,有力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这七个载体的有效运转,离不开李佳的辛勤努力和汗水。
在县电视台开设的20余期《律师讲堂》栏目,她每期都现场指导。在阳信普法网,她及时更新普法宣传信息,宣传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难。主编《梨乡普法》100期,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受到群众喜爱。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常年活跃在基层普法一线。给300多个“农家书屋”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报纸和宣传图画资料,让广大人民群众可以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大餐。参与组织的法治文艺宣传队,常年活跃在乡村大舞台。参与制作的众多户外法治广告宣传牌和展板,成为梨乡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记者 罗军 通讯员 王磊 张芳)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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