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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回惹争议 人民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6-12-19 00:00:00   512022

近日,沾化区大高镇庙二村的张某和李某因土地转包引发的纠纷,在大高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张某因做点小生意,加上感觉种地负担较重,便将自己所属的两块大约十多亩的土地交给了大队,让大队对外转包,自己不负担一切税费。后大队经小队将土地转包给李某耕种。由于当时张某转包的土地大都是撂荒地,李某接手后,为了提高土地效益,雇佣机械对土地进行了整理开发,十几年来,经过李某的开垦,土地也渐渐有了收益。

最近两年,张某多次找到李某,想把地要回去,李某则认为,自己种了这十几年的时间,把盐碱地改良成了现在的好地,收回也行,必须赔偿自己当时整理土地时的投入;而张某认为,这地是自己的,啥时候想要,对方就得给;双方意见不统一发生纠纷,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后张某到大高司法所反映情况要求调解。

司法所接案后,及时找到村干部和管区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李某进行了谈话了解,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梳理,分析出两人的矛盾的焦点就是李某称在整理土地的时候投入了五千多块钱,李某认为这个钱应该由张某补偿给他,张某不同意拿这个钱,同时在交谈中了解到张某与李某妻子系姑表兄妹。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采用以“情”调解工作法,在打亲情牌的同时析理说法,制定出一个以情入手,求同存异的折中的调解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多次与张某和李某沟通、劝导,最终双方都做了让步,张某同意李某继续耕种土地三年,三年后李某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张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两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土地纠纷圆满化解。

这正是:他人耕种十几年,今朝收回难上难;

人民调解来相助,事实道理摆眼前;

亲情友情齐上阵,苦口婆心来相劝;

协议签订心放宽,双方握手乐开颜。

(滨州普法网)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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