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县公安局启用道路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月河一路高速路桥路段通行效率,方便广大市民、学生出行,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邹平县公安局决定从2018年3月29日起,启用以下两处道路监控系统对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警卡口自动抓拍点位
1 月河一路黄山立交桥西侧辅路南侧
2 月河一路黄山立交桥西侧辅路北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交通监控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系统已并入全省统一的非现场执法系统。
特此公告。
邹平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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