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4月25日讯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月25日上午,无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滨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院副院长李翼担任审判长,滨州市检察院及各县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到庭观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份,被告人许胜利先后两次雇佣他人盗挖德惠新河河坝外侧斜坡土壤,卖给庆云县常家镇中天面粉厂用于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使用,销售得款1万余元。经鉴定,被盗土方共计508.83立方米,价值3052.98元。
被告人许胜利在实施盗挖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对德惠新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坝土壤资源与所依附的植被同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现场被挖堤坝外侧形成了垂直断面,对堤坝水土保持与防洪抗灾功能造成减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地段的修复治理费用为11194.26元。
鉴于被告人有坦白情节,案发后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审理期间向法院缴纳了足额费用抵扣涉案罚金和赔偿款,法院当庭宣告判处被告人许胜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赔偿修复治理费用人民币11194.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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