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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地寻衅滋事,滨州公安刑事拘留2名人员

发布时间:2018-05-24 19:39:04   26424 来源:平安无棣

5月22日,无棣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冯某。

5月22日15时许,在县城转盘西某施工现场,为达到承揽该工地相关工程的目的,王某、冯某阻拦工地施工,恐吓施工工人,致使施工现场停工。接警后,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依法传唤该二人。经询问,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王某、冯某分别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事。对于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的各类强阻施工、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邮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邮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山东省“打黑办”

举报电话:0531-85121600;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山东省打黑办;

电子邮箱:shce_gatyzzfzzczd@shandong.cn。

滨州市“打黑办”

举报电话:0543-3300170;

邮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渤海十三路滨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电子邮箱:bz05431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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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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