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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12-30 00:00:00   30420

12月29日,市城管执法局举办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就《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据悉,《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10月27日经滨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城管执法系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解决了长期以来执法依据不明确的问题,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在此次专题培训会上,专家围绕《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贯彻原则以及该条例给予城管执法工作的权利、在执行该条例过程中对于城管执法工作提出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 任斐 通讯员 刘倓

责任编辑:王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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