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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间谍行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如何举报?

发布时间:2018-09-18 08:42:02   36874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应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号码是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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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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