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专题

更多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惠民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惠民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20 19:46:43   52379 来源: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9月18日上午,惠民县检察院办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惠民县法院开庭审理。惠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炳琪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张炳琪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了针对性强、论证全面、充分的公诉意见,并对辩护人的辩护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同时对本案引发的思考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充分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风貌。

惠民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知》的要求,由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出庭公诉的第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该案的办理不仅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也是司法改革过程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入额院领导“检察官”角色的回归,检察长直接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了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惠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杨孟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