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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首例网店“刷单炒信”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29 18:06:01   26961 作者:王亚明 李丽 来源:大众网

网购商品,先看销量和评价,但是卖得多、评价高的商品就一定好吗?近日,滨州市邹平县工商局成功查结一起电子商务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进行刷单炒信的案件,这也是滨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网络交易第一例刷单炒信案件。

据悉,邹平某婴童用品公司在淘宝平台开设网店进行网上销售,为了提高销量和增加用户好评,该公司雇佣网络刷手,按照每笔5至10元不等的金额支付刷单费用,同时,安排同学和朋友等从自己网店中“购买”产品,然后将购买款返还并收回货物,从而达到增加人气、提升销量的目的。

与实体店不同,淘宝平台上的店铺资质以及提供商品的质量无法得到充分的鉴别,从而导致消费者只能通过卖家的介绍和买家的评论来判断产品的质量、商家的信誉。当事人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其网店商品的交易数量和用户评价,以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误导消费者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终被依法处罚。

刷单炒信案件隐蔽性强、固定证据要求高,调查取证比较困难,但这类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电商平台运营规则,更破坏了网络交易市场信用机制,自新《反不当竞争法》实施以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2018网监专项行动”,充分运用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网络市场监管异地协作工作机制”,加大了对涉及民生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电商经营环境,让消费者网络购物更放心、更安全。

在此,滨州市工商局也提醒各位从事网上经营的店家们能够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真正赢得好的口碑,为消费者们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好商品;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网购商家时不要只一味关注网店的销售量、好评等信息,应同时注重消费者给予的中评、差评等评价,对部分价格过于偏低但销售、好评多的商家多留意其是否有“刷单”嫌疑并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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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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