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专题

更多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宣传邪教应受到何种处罚?这些案例告诉你

发布时间:2018-11-20 11:14:29   194940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7、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案例】苏某自2000年9月起,通过计算机登陆境外“明慧网”网站,并下载“法轮功”信息资料。2002年4月至6月,苏某在网吧设立两个个人电子信箱,利用互联网向300余个电子信箱地址群发“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信息资料。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

28、在学校课堂上公开宣扬邪教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在学校课堂传播邪教的行为,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属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情形,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案例】付某,女,44岁,中专文化,小学教师。自2001年10月起,付某在给学生上课时,多次向学生散布政府取缔“法轮功”不好,不准说“法轮功”的坏话,说了要得病等言论,并在课堂上向学生示范“法轮功”的习练动作,让学生画“法轮功”图案。付某还将宣扬“法轮功”邪教、恶毒攻击政府的刊物、光碟,先后散发给学生传看。

付某利用课堂,宣扬“法轮功”邪教的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关某,女,52岁,大学文化,中学教师。2005年6月至7月间,在学生上自习课时,向学生播放“法轮功”光碟;2006年2月至3月间,在学生晚自习期间,向学生宣扬“法轮功”。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某向学生传播邪教信息,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依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五年。

29、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案例】丁某,男,60岁,初中文化,工人。2006年开始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多次非法登陆境外“法轮功”网站下载有关资料,购买电脑及打印机等工具,制作、复制“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用于散发和张贴,并在市区多处电线杆、墙壁上书写“法轮功”标语。2009年4月9日,丁某在张贴、散发“法轮功”传单和书写标语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人民法院依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四年。

滨州市宣传反邪教法制知识 这四点看清邪教本质

邪教摧残人的身心,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破坏人类文明,已成为世界性的公害、社会的毒瘤。为让市民了解邪教的危害,掌握反邪教基本法律知识、认清邪教活动的违法性,自觉加入到反邪教队伍中来,滨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与本报共同开设“反邪教法制宣传”专栏,即日起推出。

邪教是怎样搞“教主”崇拜的?反邪教法制知识了解一下

我国有20余种邪教在活动 世界邪教组织比你想象的还要多

我国全国性的爱国宗教组织共有8个 邪教与宗教有什么区别?

邪教常用的骗人手法有哪些?这些反邪教法制知识了解一下

反邪教法制知识|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怎么办?

你知道吗?这些邪教活动应以犯罪论处

反邪教|重温“两高”司法解释 依法惩治邪教

分享到:
责任编辑:宋静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