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驾驶资格考试科目三考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调整市城区教练车禁行路线。
根据驾驶资格考试需要,市公安局决定调整教练车禁行路段为“渤海十一路北外环至黄河十四路段,新立河东路北外环至黄河十四路段,黄河十四、十五路渤海十一路至新立河东路段”,目前该路段已安装禁行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
教练车进入禁行道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处罚、电子警察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教练车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实施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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