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南部协作区派出所在处理一起殴打他人的案子中发现打人者吕某涛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惠民县交巡警大队五中队交警经对吕某涛询问、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证实吕某涛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戏剧性的是,吕某涛2018年7月刚拿到驾照,尚属实习期,交巡警五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记十二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驾驶证还没出满月也将被注销。事后了解到,吕某涛是因为30元钱与人发生纠纷,继而罔顾法律规定,在明知饮酒的情况下驾车上门殴打他人。
众所周知,驾驶证的取得需经历交通法规理论知识考试、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酒后不开车应是每个驾驶人最起码的常识,如此严格的考试制度下,仍有罔顾法律者知法犯法,为拣芝麻丢西瓜。
惠民交巡警提醒您:交规理论不只用于考试,更重在生活实践。切记酒后不开车,平安出行你我他。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