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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多人!

发布时间:2019-09-06 16:32:53   71342 作者:记者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一栏接连发布多条信息,公布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大鹏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王新成、蒋金龙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对徐玉军、周峰、吕支强决定逮捕。

具体信息如下: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大鹏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案提起公诉

日前,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大鹏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经查,2010年以来,被告人赵大鹏伙同他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新成、蒋金龙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

日前,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新成、蒋金龙、杨玉海3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经查,自2012年开始,被告人王新成为谋取非法利益,向途经阳信县或到阳信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送煤的外地货车司机强行索要“领车信息费”,后又组织被告人蒋金龙、杨玉海参与,三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以被告人王新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蒋金龙、杨玉海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向过往阳信县的货车司机索要“领路信息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玉军决定逮捕

日前,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玉军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徐玉军伙同他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积极参与恶势力犯罪,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峰决定逮捕

日前,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峰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周峰伙同他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积极参与恶势力犯罪,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支强决定逮捕

日前,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吕支强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经查,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吕支强伙同他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恶势力犯罪,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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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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