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专题

更多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滨州市5月1日启动养犬登记办证 记得带爱犬上牌!

发布时间:2020-03-26 20:24:10   37891 作者:记者 康曌 通讯员 周新建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26日,我市召开养犬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管理收费标准和禁养名单即将公布,涉犬问题可拨打12345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2019年11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我市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即日起至4月30日为筹备宣传阶段。我市将公布养犬初次登记、年度签注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布《滨州市禁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含图例),建设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组建专门养犬管理队伍,设立犬只收容留检场所。4月份,我市将集中开展多层面、广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发动,由12345政务热线统一受理涉犬问题,各职能部门分头办理。

服务点、手机APP、公众号均可办理登记,发放智能犬牌

5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登记阶段。5月1日起,全市设定的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服务点全部启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开通受理养犬登记申请,对审核通过的犬只,发放智能犬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

收容无证、无主、流浪犬,违法养犬或被处罚

7月1日至8月31日,为规范治理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辖区养犬规范治理工作,对违法养犬行为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进行规范整治。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重点路段等区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对市民反映突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各类投诉、举报,进行专门治理,重点解决,逐一反馈;集中开展收容无证犬,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查处非法经营犬只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饲养场所。

9月1日起,我市养犬管理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分享到:
责任编辑:宋静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