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5月14日,滨州市检察院对外发布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二十八条工作措施。
这二十八条措施围绕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司法办案质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三个方面,涉及到了检察院领导与民营企业结对联系,对涉及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重要管理人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检察政策,降低涉企案件退查率和延长率,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公司清算、破产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以及严肃办案纪律等方面。
以下为二十八条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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