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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僵尸企业”,滨州中院破产审判跑出“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0-09-14 17:04:45   91935 来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前,滨州纳入处置名单的“僵尸企业”,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立的“老国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停产停业多年,长期以来依靠政府补贴、房屋出租、银行续贷等方式获得给养。完成“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彻底解决围绕“僵尸企业”形成的各类债务链条,充分释放其占有的土地、资源、人力等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从根本上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从立案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平均用时40.125天。滨州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对8家市属“僵尸企业”集中快速“出清”,树起了滨州破产案件审判新的时间标杆!为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这8家市属“僵尸企业”均系市商务局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多年停产停业,债权债务相对明确,债权人、职工人数较少。案件受理前,滨州中院就与商务局提前对接,指导企业补充完善申请材料。自债务人申请至法院作出受理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用时仅为3天。

与商务局五次召开协调会议

破产团队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同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去企业实地指导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账簿等,与商务局五次召开协调会议,适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程序,依法缩短公告、债权申报时间,合理简化债权人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终结破产程序,平均审限40.125天。

截至9月,滨州法院共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35件,其中中院16件,为了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滨州中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强破产审判管理

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任组长的“僵尸企业”处置专班,强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由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破产审判团队,专职审理破产案件。全部破产案件“一案一策”,逐案制定清理方案;实行“一案一团队”,由院领导亲自参与指导、全程主办案件;实行“一地一表”,各县区法院每周报送“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包括府院协调对接情况,案件基本情况、进度、预计结案时间、难点堵点及应对措施,对所有案件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召开全市破产案件调度工作会

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

对“僵尸企业”破产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程序,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各项要求;完善管理人、审计评估等第三方机构的选任程序;用好破产重整工作平台,鼓励以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有关事项、履行表决程序等。

邹平市法院线上召开西王集团和解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依法协调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破产财产变现处置,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协调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解决重整中涉及的企业信用修复、无产可破案件中的职工安置、破产管理人报酬等实际问题。

滨州中院联合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金融、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

加大对破产管理人监督指导力度

在积极帮助、支持管理人开展工作的同时,对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其履职尽责。8月31日,滨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后,通过协会自治,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滨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成立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司法职能以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全市法院还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管理、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深化并丰富“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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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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