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9月28日,记者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即日起,滨州市中级法院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优秀法官评选活动,按照“思想觉悟高、有担当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工作纪律严明”等评选条件,在全市法院326名员额法官中评选出10名“四有”法官。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7139件,审执结49712件,结案率80.3%。其中滨州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908件,审执结5418件,结案率达85.11%,居全省各中院第4位,中院的平均办案天数居全省中级法院第6位,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都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2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19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同志被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6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玉国介绍,开展这次“四有”法官评选发布活动,是全市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让全市优秀法官脱颖而出,在树立全市法院干警学习“标杆”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民法官的辛勤付出,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法院和法官的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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