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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奖励!滨州交警面向市民征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1-03-12 09:52:53   121907 作者:记者 罗军 通讯员 王长征 盖嵘嵘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2021年3月5日至5月31日广大市民在市内发现的涉及道路交通领域的隐患可以在“滨州交警”微信小程序“滨州交警队长”进行在线提报,所提报的材料经核审确定为道路交通隐患的,按一、二、三级分别给予3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未确定列入级别隐患的,将列入其它信息提报按排名进行红包奖励。

 

据了解,征集隐患范围共计三大类十小项,具体为:

(一)交通事故多发路口路段:

1.交通事故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路段;

2.道路有问题:因道路原因导致存在隐患的路口路段;如:路口不规则、急弯陡坡、长距离下坡、临水临崖、农村道路与国省道路口;

3.设施不完善: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遮挡、损坏等原因,导致存在隐患的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红绿灯、隔离护栏、路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

4.交通违法多:因酒驾、无证、吊销、失驾(因酒驾、毒驾、交通肇事等原因失去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辆、超员、黑校车等严重违法导致存在隐患的路口路段;

(二)重点区域、部位交通安全隐患:

1.重点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周边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2.市场集市:劳务市场、农村集市、占路市场、农贸市场周边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区域:道路施工、建筑工地、工地车辆出入口及周边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三)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

1.交通事故多:运输企业发生多起涉及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事故的;

2.车辆有隐患:运输企业存在车辆达到报废期上路行驶、无证或驾驶证暂扣期间上路行驶的;

3.其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广大市民对上述隐患可以进行微信提报,搜索“滨州交警”微信号找到“滨州交警队长”小程序。在“滨州交警队长”小程序提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具体位置、情形、照片或视频,简要说明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附提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据提报人的意愿,对提报人信息保密或公开奖励。奖励每月核审一次,奖金以获奖人指定方式发放。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宏刚介绍,2020年7月份,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开通了“滨州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平台”。截至目前,共接收到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6100余条,其中交通违法行为类举报5230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类举报864条,其他10余条。本着“您举报,我们必定受理;证据确凿,我们必定处罚;处理完毕,我们必定反馈”的“三必定”原则,平台畅通了警民联系渠道,及时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在全市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今年1月份,平台推出了有奖举报奖励机制,对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民警辅警队伍存在问题三个类别的举报类型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每个月排名前10名的热心群众。

以更加拟人化的名称继续接受群众举报、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据了解,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征集全市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旨在更好地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鼓励广大市民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社会监督。

附:征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分级说明

一级隐患。因道路设计方面的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多发点段,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类参考标准》。

二级隐患。

1.专业运输单位所属车辆一年内发3次以上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且该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

2.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

3.道路路口渠化设置不合理,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

4.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绿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

5.其他易引发事故的交通安全设施隐患。

三级隐患。

1.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的下列问题:  

⑴小型以上机动车存在拼装改装、注销、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⑵失驾人员驾驶车辆的;

2.营运车辆2年内发生3次以上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的;  

3.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或者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  

4.由于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5.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施工作业,或虽经审批但在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引发事故的;  

6.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类参考标准

(一)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3年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或事故损害后果极其严重,有一定规律特点的道路点、段。

1、普通公路。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范围为:道路上500米(含)范围内或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范围内。  普通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段的范围为:道路上2000米范围内或桥梁、隧道全程。

2、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多发点范围为:收费站、隧道口、匝道、开口、平面交叉口等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范围为:道路上4000米范围内或桥梁、隧道、长大下(上)坡全程。
  (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类。按照公路所发生事故的数量及后果,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种类型。其中:

1、一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2)近3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3)近3年内,发生6起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

2、二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3-4人道路交通事故,且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2)近3年内,发生3-5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

(3)近3年内,发生6起以上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它事故多发点、段。

3、三类点、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发生1-2起死亡交通事故,且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2)近3年内,发生3-5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3)近3年内,发生30起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含轻微事故)的;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事故多发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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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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