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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办理 追赃挽损,滨州开发区检察院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1-04-22 15:57:03   371250 来源: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谢谢检察官的公正办案,为我们追回被骗的全部车辆,挽回了损失,规范保障了经营,感谢检察院的辛勤付出!”

近日,在山东省滨州市,被害单位某4S店负责人将一面“廉明高效 敬业正直”的锦旗送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干警手中。检察干警与法院法官共同见证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中被骗车辆的发还经过。

2019年4月,关某、段某得知4S店推出某款轿车零首付购车方案后,为非法牟利,用伪造的客户收入证明等资料欺骗4S店获得零首付购车资格购车五辆,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王某、齐某明知涉案车辆是诈骗所得,仍予以介绍质押套现,转移车辆。后因购车客户未按期偿还车贷,被害单位审查发现客户的申请资料系伪造,4S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后,及时向该院沟通案情。因案情重大,涉案人员较多,该院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追查涉案车辆下落。侦查机关抓获关某等人后,向该院提请逮捕,该院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为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追查涉案车辆争取主动。后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涉案车辆全部被追回。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因案情重大、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承办检察官从快办理,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组织研讨并提交检委会讨论研究,案件审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一审法院以关某等人犯合同诈骗罪、王某、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并判决涉案车辆退还被害单位。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关某、段某等人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期间,发现4S店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遂向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提出可行性建议督促其堵塞漏洞,加强对分期购车客户资料的实质审查,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销售风险。4S店积极整改,健全完善机制。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主题,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实际,联合公安、法院会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建立办理涉企案件沟通机制,从快办理涉企案件,努力打造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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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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