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 4月15日,邹平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三团队邀请邹平检察院副检察长姚斌、检察四部主任张伟前往黄山街道大李村执行24起涉土地流转纠纷案件。
因该批案件中被执行人宋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检察机关要求监督抗诉,且案件涉及群众多达70余户,当事人矛盾较大。执行法官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邀请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通过法、检两院深入走访调查和沟通协调,最终对部分瑕疵案件进行了纠正,并对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款予以现场兑付,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满意。同时邹平法院立案庭派员落实诉讼费“胜诉先退”政策,及时退还了诉讼费,得到了涉诉群众、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赞誉。
邹平法院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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