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不但给受害者造成心理上的伤害,更给社会带来极坏影响。
近日,两名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被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一
2021年4月22日13时50分左右,范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308国道十里铺村路口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事故。在该起事故中,范某因无证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1年4月13日15时左右,王某驾驶一辆轿车在魏桥镇洛庄村西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王某驾车逃逸。在该起事故中,王某因肇事逃逸、未保持安全车距负事故全部责任。
邹平警方提醒
无证驾驶危害大,肇事逃逸切莫为。在下一步工作中,邹平交警将继续严查酒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肇事逃逸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生事故莫逃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必受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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