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在王某申请执行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邻里关系,被执行人欠款多年始终不肯偿还,并且与本村村民之间存在多起欠款不还的案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面对法院多次书面以及到家传唤,均采取逃避态度,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果断采取行动,驱车赶往王某某所在的村庄,最终在田间徒步追踪一公里后成功堵住王某某。在传唤王某某返回法院的路上,其态度仍十分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惠民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展示出“执必果”的决心,打出了执行声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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