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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级法院发布5起涉电诈案例之王某涉疫情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1-10-29 17:57:05   199428 作者: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尹晓宁 报道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0月29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诈骗类型多元化、诈骗手段网络信息化、犯罪组织集团化等特点。2019年以来,辖区法院一审共受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8件,其中2019年全市收案31件,2020年收案41件,今年1至9月份收案36件,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而且案件类型多样,其中以虚假购物类、恋爱交友类、身份冒充类、信用卡类、网络贷款类、虚假事实类、投资理财类居多。

为更好地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我们分5篇刊发案例,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

涉电诈案例一:王某涉疫情诈骗案(虚假购物类)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5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紧缺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利用他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在微信群中发布有口罩可出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刘某在微信群内看见该虚假信息后,添加王某微信,表示要购买口罩,王某谎称可出售口罩1 000只,单价4元每只,并冒用他人医疗器械许可证取得刘某信任。刘某通过微信向王某转账4 000元后,王某便将其微信加入黑名单。

【裁判结果】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滨州市审判的首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因在疫情防控期间,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本案自立案到宣判,历时仅5天,并由法院院长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理,在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传递了滨州市法院系统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强烈信心。本案中,法院还为辩护人提供在线阅卷服务,与看守所联系远程开庭,充分展现了滨州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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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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