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电话+1名接警员+0距离服务,是对110内涵的诠释。110接警员是公安窗口。群众遇到困难,向公安机关求助时,第一个接触的就是110接警员。但是,也有少数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恶意拨打110扰乱接警秩序。
11月11日,杨某因恶意拨打110电话,骚扰接警工作人员,被无棣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0日下午16时许,无棣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杨某的报警电话。接警员耐心询问警情时,杨某却询问接警员”你结婚了吗?我能追求你吗?”。接警员在电话中郑重告知杨某“这里是110报警中心,请不要占用报警资源”,但是杨某对接警员告知不加理睬,继续在电话中说“我就追你了,违法吗”等言语,扰乱了正常的接处警工作。公安机关当日将其传唤到案,杨某对自己酒后拨打110电话骚扰接警员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杨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无棣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广大公民应正确使用,要对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予以支持、理解、尊重,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治安秩序。
群众在遇到突发事件、遭到侵害或需要帮助时,拨打110一定要如实客观地陈述情况,不要虚报、谎报警情、夸大事实,否则会造成警力浪费,或导致真正需要报警的人无法打通110。
1.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方式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