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
每逢春节
总逃不开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
但是
年味不是爆竹味
近期,沾化公安查获两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两人。
案件一
1月10日,冯家警务协作区民警在走访排查时发现,村民付某在集市上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对其依法开展调查,通过对其摊位、车辆及住所进行检查,共查获烟花爆竹8箱。经讯问,付某对其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件二
1月12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富国街道张某某在店铺内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富国警务协作区联合治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张某某在店铺内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经讯问,张某某对其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年关将至,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谨记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切勿因心存侥幸触及法律法规红线。
通告
今年的禁售禁燃禁放时间涵盖了整个春节(“小年”、除夕、元宵节、“龙抬头”都包含在内),禁放区域为沾化全域(包括农村)。为了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了清朗的天空,为了创建更加美好的家园,请大家主动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
年味不靠鞭炮声
请多来些阖家团圆的欢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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