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惠民县公安局东部警务协作区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110接警台接到胡集镇某村的冯某酒后多次无故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电话中用污言秽语辱骂接警员。”
接到报案后,协作区值班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到冯某询问情况。冯某接到值班民警电话后,对自己辱骂接警员的行为不屑一顾,并再次辱骂值班民警:“我等着你们,有本事就快来逮我!”
经查,冯某酒后闲来无事,多次无故拨打110并辱骂接警员。在此过程中,接警员对冯某某进行多次提醒,但冯某仍继续肆意谩骂,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平台的工作秩序。
因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惠民警方对冯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三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承担着全县公安民警的指挥调度,担负着紧急警情、紧急救险的重要职责。广大人民群众应正确使用110,把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同时,要对110接警员予以理解和支持。警民携手,共守群众“生命线”,共建共享“平安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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