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社出品
党媒平台

专题

更多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滨州人 全民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初赛时间延长至10月14日,邀您继续答题闯关

沾化公安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2-06-24 17:58:56   949265 来源:沾化卫士

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

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开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将有关法律规定和举报奖励标准公开如下:

一、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

(二) 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或者发布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仿真枪的制造、买卖信息。

(三) 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储存、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二、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凡举报有功的,按《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窝藏、包庇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电话:110、2274500

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

2022年6月24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宋静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