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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07-08 11:01:00   1214373 来源:阳信县人民法院

近日,阳信法庭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当事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高某于2020年5月结婚,王某身患残疾,在婚姻存续期间,高某未尽到丈夫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导致王某向本院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由于被申请人高某被羁押,判决不准离婚。被申请人解除羁押后,双方感情并未弥合,经常发生争吵,王某遂搬离住所,搬离后高某经常威胁、骚扰王某,王某多次报警,但高某拒绝听从民警劝导和警告。无奈之下,王某向本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高某对其实施威胁、骚扰、接触等行为。收到申请书后,承办法官对申请人提交的出警记录等证据依法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于受理当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禁止被申请人高某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高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发出后,阳信法庭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为避免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一纸空裁”,又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送达裁定书,派出所及时建档立卡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严格遵守保护令规定内容,对高某进行口头教育和训诫,并告知其不履行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2022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本案是阳信法院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具体实践,通过快立速裁,加强引导,部门联动,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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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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