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综合讯 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与之存在的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也成为了影响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自今年《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滨州交警不断加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交通秩序,现曝光部分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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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曝光的违法行为人都有谁
01
交通违法人:刘沛全
身份证号码:3203251960****1351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16时06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十三路渤海七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2
交通违法人:程建玲
身份证号码:3723011981****3825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16时00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十三路渤海七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3
交通违法人:王金芬
身份证号码:3723011957****0761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10时00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地点:黄河四路渤海七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4
交通违法人:刘凤琴
身份证号码:3723281956****3048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9时55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八路渤海九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5
交通违法人:张广兰
身份证号码:3723011946****0343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9时24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七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6
交通违法人:王文忠
身份证号码:3723011968****1419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9时54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地点:黄河八路渤海九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7
交通违法人:夏秋荣
身份证号码:3723011952****2449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09时31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八路渤海九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08
交通违法人:张鑫鑫
身份证号码:1426011993****4014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8日9时9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五路渤海七路
处罚方式:警告
09
交通违法人:季燕
身份证号码:3325222000****2426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4日9时35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七路渤海十八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10
交通违法人:游美芳
身份证号码:3723011971****4444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4日9时40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七路渤海十八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11
交通违法人:宋俊
身份证号码:3723211968****0034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4日9时45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七路渤海十八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12
交通违法人:任桂美
身份证号码:3723011971****0765
违法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时03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黄河四路渤海十三路
处罚方式:罚款2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
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滨州交警温馨提醒
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不仅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也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危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首先是自己。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道路上有辅道的应走辅道,没有辅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
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讲文明、守法律,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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