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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局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10-14 00:00:00   22568

为切实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做好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公安局自10月14日起组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通过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自觉性,减少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管理到位、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各类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的良好局面,达到交通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明显缓解,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的目标。

全警全力,集中优势警力加大路口执勤执法力度,纠正查处以下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让行行人优先通行、随意调头、违法停车、涉牌涉证、闯禁行区,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停车越线、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

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或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从严处罚,有力震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对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乱穿公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走)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对态度蛮横或不服从管理的依法处罚,切实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

严查主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临时停车的立即劝其驶离,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或不听民警劝阻强行停放的,采取拍照或录像取证的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违法停放机动车严重妨碍道路通行的,民警在依法拍照或录像固定证据后,及时使用拖车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通讯员 盖嵘 报道)

责任编辑 张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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