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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

发布时间:2017-08-31 11:10:29   28249 作者: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刘君堂 程庆湖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8月31日讯 日前,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时间安排在8月15日至30日;对象为各县区所有学校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培训内容重点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相关警示内容。

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至9月20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文件要求执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

市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各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飞行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全省各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飞行检查。

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整改,时间安排在9月至10月;整改方式采取边检查、边通报、边督促整改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含幼儿园)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较高单位的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以学校为主开展自查、以县区局为主进行监督整改,省、市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情况落实不力的学校,依法采取约谈负责人、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和向社会公示等措施。

推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提升,以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改工作为抓手,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为基础,以督促学校食堂软硬件条件提档升级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促使学校食堂实现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支持学校先行实施学校食堂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督促学校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在学校食堂实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鼓励学校食堂建立快检室,鼓励学校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和开展“清洁厨房”行动,鼓励学校实施色标管理,开展白手套、白毛巾、白口罩“三白”行动等。

新闻链接: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2017年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目前,正值夏秋交替之际,食物极易发生污染、腐败变质,且表现不明显,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时期,为保障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合法餐饮店。请到《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饮食店档所售食品,就餐时索要发票或收据。

二、寻找笑脸就餐。优先选择量化评定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滨州各餐饮单位就餐场所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大笑”、“微笑”、“平脸”卡通形象分别代表该店食品安全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

三、谨慎点菜。自觉不吃河豚鱼、果子狸等违禁食品;少食凉食、海鲜、辛辣、高蛋白等刺激胃肠道或不易消化的食物;应尽量少吃凉菜或改刀熟肉等容易引起病原菌污染的食品。

四、注意餐具消毒问题。经过消毒的餐具有光、洁、涩的特点,未经消毒的餐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水滴等。若使用套装的集中消毒餐具,应查看是否有消毒厂家名称、电话、地址、消毒日期和保质期。

五、打包食品安全。蔬菜、凉菜、色拉应当餐吃完,不适合打包再食用;打包带回的饭菜应及时密闭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在食用前应确认没有异味等异常,并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六、养成健康好习惯。就餐前要洗手,未洗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的食物;发现食物有异味、不熟、腐败、杂物等感观异常时,应停止食用;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不吃不洁瓜果;不暴饮暴食;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

七、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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